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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高校改革的三个重点

发表时间: 2014-04-24  西安理工大学校长 刘丁

4月22日,《光明日报》“教育周刊”专版(13版)《校长谈改革》栏目发表我校刘丁校长署名文章:《高校改革的三个重点》。

以下是文章全文:

高校改革的三个重点

面对日益滑坡的质量问题,高校要实现内涵式发展,根本动力依然在改革。当前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体制束缚、机制僵化、观念陈旧、方法落后等造成的高校办学自主权缺乏、师资队伍质量整体不高、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无疑是其中的关键点。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深化改革,笔者认为,当前高校改革的重点应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推进体制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释放更多办学活力。首先是要调整政府间权力关系,解决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活力普遍不足,尤其是创新乏力,症结就在于高等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不到位,高校作为办学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长期以来,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管办评一体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政府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这不仅束缚了高校的办学活力,使高校办学自主性缺乏,更容易导致高校千校一面的同质化问题。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推进管办评分离,政府必须简政放权,转变管理职能,在保障国家对教育的投入、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前提下,给予学校更多的包括人事权、财政权等在内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而学校的办学质量,则应交由专业机构与受教育者来评价,真正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

其次是在学校自身运转方面,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现代治理结构,以大学章程的形式对学校内部管理进行规范。高校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关键要协调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学术权力,提高教授对办学的决策权力,健全完善学校和学院两层次“教授组织”,建立好“教授治学”的基本平台。同时,还要合理配置校内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建立健全教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沟通渠道。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事聘任制度。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根深蒂固,高校中普遍存在着人浮于事、机构重叠、用人效益不高、工作压力不均衡等问题;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师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除需争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和提高之外,打破教师身份、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机制已是势在必行。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全力推进实施聘用制度。聘用制是高校转换用人机制的基本环节,推行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单位用人向社会用人转变,逐步实行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同时,也可以参考“公务员退出机制”,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退出机制”,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工作新机制,从而使人才队伍在动态中实现优化,进而提高人才队伍活力,调动和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强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首先必须优化教育理念,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核心理念。要以学生发展为着眼点,改善办学中一切与这一理念不相适应的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在内的教育条件与教育环境;要从尊重人才成长和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和人格出发,承认学生的差别和不同需求出发,实施个性化、人性化、多样化的教育,使得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才。要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切入点,使人才培养模式有新的突破,当务之急是要真正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向“以育人为本”的转变,实现“以知识为中心”向“以能力为本”的转变,实现“以传授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的转变。

其次,强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要特别注意顶层设计,要重视人才培养的“三个符合”,即符合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符合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符合人才自身发展的要求。从教育与社会契合的角度,对我们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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