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编制中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规划的编制,学校决定各学院编制“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4-2020年)”。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持续性原则
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是各学院、各专业发展建设的基本纲领,也是学校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时考虑的基础因素。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现有专业的建设状况,并着眼于学校事业的长远发展,既要在对现有专业的取得成就、存在问题、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设措施,也要对学院未来专业结构调整与新专业建设的思路、举措、步骤进行科学规划布局。
2.合理性原则
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实事求是的对现有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分析,不夸大成绩、不掩饰问题。对现有专业的改革发展思路、举措要围绕如何将专业做强、做出特色展开。对未来新专业的规划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对专业的社会需求、省内外相同专业招生就业情况、专任教师要求和来源、与现有学科专业的关联支撑度、对教学条件的要求、开办三年能够达到的专业规模、专业未来发展预测等相关要素进行详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既要避免裹足不前,更要避免贪大求全、盲目发展。
3.目标性原则
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确定2020年前本学院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具体目标,明确分年度工作任务。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以及年度工作任务的设计应避免空泛、华而不实,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坚持全面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二、编制提纲
1.学院专业建设基本情况;
2.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依据(社会需求调研及预测情况);
3.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基本原则;
4.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分年度计划(现有专业建设投入和专业调整、改造、淘汰及设置新专业年度计划);
5.专业建设的主要措施及保障条件;
6.经费投入计划及年度执行计划;
7.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政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门班子进行本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写。
2.各学院在编制规划时应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3.各学院在报送“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时,应附校内外专家论证、学院讨论情况报告。
4.各学院请按照附件提供的“ⅩⅩⅩⅩ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4-2020年)格式”编写规划。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6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规划科,电子版发送到fzghc@xaut.edu.cn)
2.通知内容、编写格式、参考文件等有关电子文档请从发展规划处网站http://fzghc.xaut.edu.cn首页下载
3.联系人:惠海龙 电话:82312980 地址:教六楼12层6-1213
五、参考文件
1.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办发〔2014〕2号)
2.《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附件:ⅩⅩⅩⅩ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4-2020年)格式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2014年05月23日